前導問題讓民調失真嗎?這如何解釋?可取用可診斷理論的角度 Accessability-Diagnositicity Theory
民調的結果,常常天差地遠,扣除民調機構造假的狀況,還有一種狀況,是民調題目詢問前,還有一些題目,這些題目看似公正客觀,但卻對後續問題的答案,造成了影響。如果調整一下問題的順序,民調結果會完全不同。這在學理上,要如何解釋呢?可取用可診斷理論 Accessability-Diagnositicity Theory提供了很好的理論基礎。
可取用可診斷理論
Accessability-Diagnositicity Theory
可取用可診斷理論(或稱為:可取用可診斷模式、可取用可診斷框架)討論消費者的記憶訊息中,有一些是可取用的,這些可取用的資訊才有可能用於決策,想不起來(無法取用)的資訊,很難用於決策。而且,在可取用的資訊中,不是所有資訊都可用於決策,可用於決策判斷的資訊,才會影響決策。這種可用於決策的資訊,稱為診斷性資訊。
換句話說,如果記憶內的訊息無法被取用,則該訊息不會影響消費決策。在可取用的訊息中,消費者會選擇具有診斷性的訊息,來進行決策。如果可取用的訊息不具診斷性(無法用於決策),也是枉然。
焦點在記憶資訊的取用,以及該資訊是否有助於決策
可取用性與可診斷性理論,理論名稱中,沒有「記憶」或「訊息」的字眼,但處理的主題是記憶中的訊息。
問題的順序為何有關?
人們可以回想起該資訊(可取用性),且該資訊必須可用於決策(診斷性),這樣的資訊才會影響決策。這聽起來很合理,但這為何會被用於討論前導題目對於消費者答案的影響呢?
這是因為此一理論最早的目的,是為了解決問卷題項出現順序對於消費者後續填答行為的引導。學者發現問卷題目的陳述順序,會影響受訪者的答案選擇。這真是個特殊的現象,受訪者對於前一個問題的答案,為什麼會影響到對於後一個問題的答案呢?這主要就是因為詢問受訪者第一個問題時,受訪者會想到第一個問題的答案。此時,該答案已經浮現腦中。當受訪者被訊問第二題時,記憶猶新,如果第二題與第一題有關,則第二題會受到前一題的干擾。
也就是說,當消費者被詢問一系列的問題時,前一個問題的答案成為消費者記憶中的可取用資訊。如果該可取用資訊恰巧可以用於診斷後一個問題,此時消費者就會用第一題所獲得的資訊來推論第二題。
前導問題真的有可能誘導受訪者填答
聽起來不可思議,但前導問題,真的有可能會引導受訪者填答。這時,我們可能得到失真、錯誤的答案。舉例來說,某公司想要知道消費者對於該公司新產品的創新性的看法,並瞭解消費者認為這個新產品的合理售價應該是多少?因此,市調公司幫忙擬定了兩個題目:
問題1:請問您覺得這個新產品的創新性如何?
問題2:請問您覺得這個產品的合理售價應該是多少?
這兩個問題,看起來都很公正客觀,也很合理,但從可取用可診斷理論的角度來分析,這兩個問題依序出現,可能會導致問題2的答案失真。
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問題1引導受訪者思考這個產品的創新性有多高,受訪者記憶猶新,該產品的創新性程度目前已是記憶中的可取用資訊。繼續被問到問題2時,受訪者思索這個產品的合理售價是多少,決定合理售價的因素眾多,包括競爭品售價、產品品質、產品設計、品牌效應、創新性....等,但因為受訪者對「創新性程度」這個變項的記憶猶新(具備可取用性),而且創新性確實是產品合理售價的「診斷性資訊」,因此,受訪者會用該產品創新程度高低,來判斷這個產品的合理售價。
廠商本來希望消費者綜合評估所有因素後,回答該產品的合理售價為何,但消費者卻拿創新性作為主要考量,來提供該產品合理價格的估計。如此一來,並沒有真正詢問到消費者的整體看法,得到的答案可能失真。
更改問題順序,答案可能不同
更改問題順序,答案會不同嗎?就是因為發現更改題目順序後,答案可能不同,才有了「可取得性-診斷性理論」的提出。假設這兩個問題,都是廠商想知道的,但廠商不希望合理售價的答案被創新性所干擾,此時題目的順序更改為:
問題1:請問您覺得這個產品的合理售價應該是多少?
問題2:請問您覺得這個新產品的創新性如何?
問題1詢問受訪者他覺得這個產品的合理售價應該是多少,此時,受訪者根據自己的看法,綜合考量後,判斷該產品的合理售價。
之後,詢問問題2「產品的創新性如何?」,此時,合理售價是「可取用」的資訊,但合理價格並非決定創新性的「診斷性資訊」,因此,消費者在回答產品創新性時,並不容易受到創新性的影響。
此時,廠商得到比較正確的消費者對「合理售價」的意見,也得到比較正確的消費者對「創新程度」的意見。
不適當的前導問題可能讓民調失真
先不要考慮造假的民調,這些造假民調本來就是在造假,有些甚至是收特定人的錢,做出來的離譜民調。
但有些民調,明明是很公正客觀地進行調查,題目感覺也很合理,可是做出來的民調結果,就是很不一樣。這是為什麼呢?有時,「可取用可診斷理論」真的就是可能的答案。
假設有一個年輕政壇新人,希望政黨能夠推薦他角逐民意代表,以進行世代交替。他做了一個民意調查,過程公開透明,感覺毫無問題。但民調結果跟投票結果,卻截然不同。這個民調題目包括:
問題1:您覺得是否要給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?
問題2:您是否支持OOO參選民意代表?
有經驗的市調專家,立刻就會看到這問題的設計,有誘導性。但背後有用什麼理論解釋呢?「可取用-可診斷理論」可以提供一個合理的解釋。
問題1看似中立,只是在詢問是否該給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,因此,大部分的民眾會回答:應該。這個題目沒有針對任何人,看似公平,但其實是在喚醒受訪者贊成年輕人參選這個資訊的「可取用性」。
當受訪者回答應該給予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後,受訪者接著被詢問:「是否支持OOO參選?」,支持參選的因素眾多,包括:過往地方服務績效、學經歷、政見、年齡...。但問題1已經讓受訪者喚醒「應該要讓年輕人有為民服務」的機會,這個資訊已具備「可取用性」,而且年齡確實是具「診斷性」的資訊,是決定支持哪個候選人的因素之一。
本來,受訪者在決定支持候選人時,考慮因素很多。但民調先問:「是否要給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?」,就讓年齡這項資訊處於「可取用性」的狀態,加上年齡確實是決定是否支持的「可診斷性」資訊,因此,這樣的題目設計,就誘導了受訪者填答願意支持參選民意代表。
改變題目順序,民調結果可能完全不同
如果民調題目順序做個改變,民調的結果可能完全不同:
問題1:您是否支持OOO參選民意代表?
問題2:您覺得是否要給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?
題目完全相同,但是受訪者被詢問問題1:「是否支持OOO參選?」,因為支持參選的因素眾多,包括:過往地方服務績效、學經歷、政見、年齡...,受訪者根據自己的判斷,決定是否支持該候選人。
受訪者填答是否支持這位候選人參選後,再被問及問題2:您覺得是否要給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?此時支持與否是「可取用」的資訊,受訪者會根據此一答案,決定在「是否要給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?」這個問題上表態。此時,反而是「是否要給年輕人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?」受到前一個問題的影響,如果支持這位候選人的選民多,就會得到較多的人覺得該給年輕人一個機會。相反的,如果支持這位候選人的選民少,問題2就會得到:「年齡不該是決定因素」、「不應該刻意保障年輕人」的說法。
為什麼這個理論,不直接稱為「問題順序理論」?
既然這個理論源於問題順序,那為什麼不直接稱為「問題順序理論」呢?因為雖是觀察到問題順序對答案的影響,才提出「可取用可診斷理論」,但這理論的用途並不僅止於此。這個「可取用可診斷理論」的核心內容,是資訊處理過程中,資訊必須具有可取用性,以及診斷性,才會影響到購買決策。
可取用性是指資訊可被取用。
可診斷性是指資訊可用於區分以進行決策,
消費者進行決策前,可用於決策的資訊眾多,只會選擇具有可取用性的資訊。但這資訊必須具有診斷性,才能用於決策。
廣告目的之一就是建立資訊的可取用性
消費者無法取回的資訊,就不會被用於決策。而隨著時間一久,消費者會遺忘。此時,必須適當的喚起消費者的記憶,讓資訊重新取得可取用性。
但是,並非每個資訊,都是具有診斷性的資訊。因此,分辨哪些資訊是診斷性的資訊,並設法讓該資訊成為可取用性資訊,就是行銷工作者可以努力的方向。
廣告提高特定資訊的可取用性
舉例來說,公司採用了某種環保冷媒,對於環境盡一份心力。但如果沒有廣告,或者適當揭露,消費者不知道這個資訊,該資訊就不具有「可取用性」。
播了廣告,讓消費者知道公司採用了某種環保冷媒,對於環境盡一份心力,如果消費者在乎環境保護,該資訊就會是「診斷性」資訊,導引消費者進行購買決策。
相反的,如果目標消費者只考慮經濟性,不可考慮廠商對於環境所盡的心力,此時該資訊就成為了不具診斷性的資訊,對於消費行為就不會產生影響。
可取用性-可診斷性理論觀點下的口碑影響力
網路時代,口碑眾多,但根據「可取用可診斷理論」,口碑必須被看到(具有可取用性),且口碑討論的內容具有診斷性,才是有影響力的口碑。
影響資訊可取用性的因素
消費者面對的資訊眾多,因此,不是每個資訊,都會維持在高取用性。時間間隔(遺忘與否)、干擾訊息、思慮程度(是否仔細思索)、訊息生動性、整體性評價(而非各個細節屬性的評價)等,都會影響到訊息的可取用性。
影響可診斷性的因素
消費者在進行決策時,不是每個因素都同等重要,消費者可能比較在乎某些因素,這個因素就是可診斷的因素。相反的,消費者可能比較不在乎某個因素,這個因素就是非診斷性因素。
舉例來說,口碑的重要性,可能高於產品規格。而消費者實際體驗,重要性有可能高於口碑,因為親身經歷為憑。而同樣是口碑,正面口碑在決策上的重要性,可能低於負面口碑。消費者看重負面口碑,避免踩雷。
可診斷性取決於任務特性
資訊與任務間的相關性,會決定該資訊是否為可診斷性的因素。舉例來說,找餐廳時,避免踩雷是關鍵。因此,負面口碑是重要的可診斷性因素。
可診斷性與可取用性,可能有關聯
可診斷性是指該資訊可以用於決策。既然可以用於決策,消費者可能比較容易回想起來,喚起該資訊。因此,某些情況下,可取用性與可診斷性,可能有關聯。
參考文獻
Feldman, J. M., & Lynch, J. G. (1988). Self-generated validity and other effects of measurement on belief, attitude, intention, and behavior.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, 73(3), 421-435.
Menon, G., Raghubir, P., & Schwarz, N. (1995). Behavioral frequency judgments: An accessibility-diagnosticity framework.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, 22(2), 212-228.
作者:
汪志堅,臺北大學資管所特聘教授
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view/prof-wang/